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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OO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深圳市物价局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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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降低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: 由于国际市场液化气石油气价格近期有所回落,且价格渐趋稳定,你公司的燃气进口价相应下降。按照深价[1999]89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适当调降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,具体标准为:14.5Kg民用瓶装气由每瓶66元降为60元;民用管道气到户价由每立方米10.9元降为10元;商业管道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4.6元降为13元。自2001年8月1日(抄表之日)起执行。 特此通知。 深圳市物价局 二OO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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